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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异地就医结算13市互联 退休人员就医费用可异地报销 |
【feiyong】2013-1-8发表: 异地就医结算13市互联 退休人员就医费用可异地报销 记者昨天获悉,省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险“暖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将利用春节前的一个多月,集中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而且此次是 异地就医结算13市互联 退休人员就医费用可异地报销记者昨天获悉,省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险“暖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将利用春节前的一个多月,集中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而且此次是限时结办。这意味着,即日起到2月8日前,退休老人就能拿到异地就医报销的钱了。 2月8日前 退休人员医药费限时报销 根据《通知》要求,这次送温暖的主要对象是以省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主的异地就医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回老家安居、随子女居住或者自行选择省内某一地居住的异地就医人员。从即日起至2月8日前,经办机构将为这部分人群限时办结2012年度及此前的异地就医费用。通过设立专门窗口,专人负责,并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将报销金额及支付情况通知参保人。 此外,在1月15日前,各级经办机构向在本地参保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寄送一封信,详细注明各经办机构负责异地就医工作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单位、科室、电话、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将信发送到每一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手中。同时,随信一并寄送异地就医办理政策、办理流程等。 该业务咋办理? 参保地和看病地都可报销 究竟该怎么办理该业务呢?据介绍,退休老人可以自己选择去哪里报销,可以直接把医药费发票送到看病的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可选择把发票送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 医保部门一旦收下来了,20日内必须结算完毕。老人不用来回跑,后面全由参保地、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沟通,办理好报销事宜。 省外江苏老人咋办? 可与当地协商,邮寄办理 省内的方便了,那么省外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怎么办呢? “外省居住的江苏退休人员,只要是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要把发票单据保留好。”该负责人提醒,对于不方便回江苏参保地办理费用报销的,可以与当地的医保部门协商,手续齐全后,采用邮局快递的方式将报销单邮寄回来,这样就不用跑来跑去了。来源扬州晚报) (【feiyong】更新:2013/1/8 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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